□河南法治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程萌 史敬怡
“从矿山到法庭,变的是场景,不变的是初心。”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单志刚,凭借其当“矿山书记”期间积累的专业知识与为民情怀,在近期一起生态环境处罚案件中,通过调解成功促成了政企双方共赢。这正是焦作市法院系统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焦作市法院系统坚持以“选得优、管得好”为目标,持续强化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培训赋能与履职保障,不断激发陪审员队伍活力,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把陪审“入口关”
焦作市法院系统将选任管理作为人民陪审工作的基础工程,严格规范选任程序,加强与人大、司法行政、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随机抽选+资格审查+走访核实”机制,对因常年外出、患病等客观原因无法履职或主观不愿履职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陪审员队伍结构合理、参审均衡。
为提升陪审专业性,焦作市法院系统探索“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模式,精准选任医疗、建筑、金融、环境资源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入陪审队伍,推动实现从“外行看热闹”到“内行看门道”的转变。据统计,目前全市法院已选任具备环境资源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100名,他们在环资类案件审理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例如,解放区法院在审理某砖厂诉区生态环境局罚款纠纷案时,引入具备环保执法背景的陪审员,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专业视角。
练就参审“硬本领”
为让人民陪审员既“坐得下”,又“审得明”,全市法院系统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一是抓实任前培训与履职宣誓,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流程模拟等多种形式,全面讲解审判流程、司法礼仪与廉政纪律;二是创新采用“沉浸式”实训,组织陪审员走进法院旁听典型案件的审理、参与“公众开放日”活动,增强他们对司法实践的感性认知;三是构建“训—评—用”闭环机制,邀请资深法官授课,聚焦审判实务开展精准培训,并建立评估反馈渠道,及时了解人民陪审员的知识盲区和实践难点,持续优化培训内容,助力人民陪审员精准认定事实、专业发表意见。
修武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恶案件过程中,4名人民陪审员灵活运用培训所学,深入梳理案情、积极开展社会调查,为案件裁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提供了有力支持。
激发陪审“内驱力”
“陪审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地参与。”正如人民陪审员单志刚所言,保障人民陪审员有效履职至关重要。为此,全市法院系统不断完善经费保障制度,落实交通、就餐等费用实报实销,探索按参审次数发放补助,并对复杂案件给予合理倾斜。法院还主动协调“工陪矛盾”,通过寄送信函、上门走访、公开表扬等方式,争取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在硬件设施方面,设置专用办公室、安检通道与候庭设施,并将陪审经费纳入法院业务预算,切实提升陪审员的参审便利性与归属感。此外,全市法院系统还积极开展“十佳优秀陪审员”评选等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职业荣誉感,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支持人民陪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从个案的成功调解到制度的系统完善,全市法院系统通过“三强化”机制,正稳步推动全市886名人民陪审员高效履职,持续探索专业见解、民意基础与法治精神相融合的人民陪审实践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