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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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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离异家庭孩子教育权益获保障

日期: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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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2版:平安商丘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父母离异后,孩子在私立学校上学产生的费用该如何分担?这是近年来这类案件判决的焦点。”11月7日,宁陵县法院法官在谈及最近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时说。据了解,该案在兼顾父母意愿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作出明确判决,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

  据悉,原告唐某某与被告张某于2011年3月登记结婚,2012年9月生育一子张某某。婚后因感情破裂,唐某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主张婚生子由自己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且私立学校教育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案件审理中,张某同意离婚及孩子由唐某某抚养的方案,对张某某目前及未来就读私立学校无异议,婚生子本人也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

  法院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后,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如下判决:准予唐某某与张某离婚;婚生子张某某由唐某某直接抚养,张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等共计450元至其18周岁,于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分期支付;张某某的教育费凭实际发生的票据,由双方各负担一半,每年12月30日前结算,直至其年满18周岁。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无异议。

  承办法官表示,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核心是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通常指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的基本教育费用,私立学校学费一般不默认纳入其中。本案中,考虑到离婚已对孩子造成一定影响,且父母双方均同意孩子继续就读私立学校,结合被告经济收入水平及孩子在市区生活的实际情况,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既保障了孩子的教育需求,也兼顾了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祁飞 马昊 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