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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迟到的抚养费

日期: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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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版:平安鹰城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范珂馨

  近日,一起持续多年的抚养费纠纷案在宝丰县法院执行法官李延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4年,张某与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约定婚生子王小某由母亲张某抚养,父亲王某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直至王小某年满18周岁。

  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拒绝王某探视孩子,王某遂拒绝支付抚养费。2018,张某因病离世,年幼的王小某与外婆相依为命。另一边,王某也重组家庭,开始了新的生活。

  时光流逝,逐渐长大的王小某因为生活压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王某支付拖欠多年的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延彬迅速采取措施,一方面调查王某的财产情况,并依法对其采取相应限制措施,施加执行压力;另一方面积极与王某联系,耐心地向王某释明“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不容逃避,生效判决必须履行”,并从亲情角度出发,引导其认识到作为父亲应对孩子负责。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王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最终,王某和王小某双方就抚养费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王小某拿到了迟到多年的抚养费。

  执行法官表示,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怠于履行。宝丰县法院始终坚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追索抚养费案件时秉持法、理、情并用的理念,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注重情感疏导,让执行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