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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审执协同解民忧

日期: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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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版:平安鹰城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张文君

  “没想到一场官司、一起执行案,跑一趟法院就全解决了,不用再来回折腾,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说。近日,在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与执行局的协同努力下,某建筑公司与徐某某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案及关联执行案一并清零。

  这是卫东区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推动审执协同解民忧的生动缩影。

  此前,卫东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某建筑公司诉徐某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院法官助理万真真在庭前阅卷时发现,双方争议焦点十分明确,仅涉及工程发票的开具问题。万真真通过电话联系徐某某,徐某某认可“未开具发票”的事实,这让案件具备了调解基础。

  然而,在调解中,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坚持要求徐某某以个人名义开具发票,徐某某不仅不同意该方式,对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主张的税率也提出异议。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卡壳了。

  “不能让发票卡了调解之路。”为打破僵局,万真真一方面主动引导双方当事人前往税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厘清个人能否开具工程发票、如何确定税率标准等关键问题;另一方面专程向当地税务部门核实相关规定,提前掌握政策依据,为后续调解筑牢基础。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往返法院不便,万真真多次通过电话沟通调解事宜,根据双方诉求变化及时给出合理建议,一点点缩小双方的分歧。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共识:徐某某以6万元税金直接折抵相关费用。就在调解即将成功时,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又提出了新问题:该公司此前与徐某某的37万余元工程款纠纷案,已由法院判决,目前处于执行程序中。“能不能麻烦法院一起协调?要是两个案子分开跑,既费时间又费精力。”建筑公司负责人的诉求,正是卫东区法院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努力方向。

  得知情况后,万真真第一时间联系工程款纠纷案执行干警陶玉蓓,详细说明调解进展,两人迅速达成“审执联动、一并化解”的方案,并约定调解时间,力争让当事人跑一次就能办两件事。

  然而,新的矛盾出现了:双方当事人就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诉讼费及执行费的承担问题争执不下。眼看前期努力要白费,万真真与陶玉蓓分工协作,从诉讼程序耗时、后续举证难度大入手,向当事人分析继续诉讼的成本,并结合执行程序、财产处置等相关规定,向当事人说明拖延履行对双方的影响。她们从不同角度释法明理,既讲法律规定,也谈实际利弊,慢慢打消了当事人的顾虑。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6万元税金直接冲抵部分工程款,徐某某在迟延履行利息上作出适当让步,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则同意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调解协议签订后,徐某某当场在执行案件结案证明上签字,并向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出具收据;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也当庭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

  从调解卡壳到两案清零,卫东区法院用审执协同的高效服务,让当事人免于多头跑、反复跑。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审判与执行通力配合,通过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力量协同,将生效判决从“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为群众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