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以物抵债” 化解工程款纠纷
日期:11-05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宋梦杰 通讯员 李韶锋)10月29日,巩义市法院经过多次调解,以“现金+抵债”的方式巧破僵局,化解一起工程款纠纷,被告当庭支付40万元工程款。
2020年,张某承接了某建筑公司的地下停车场修建工程。项目顺利完工后,该建筑公司迟迟未结清全部工程款项,经张某多次催讨,仍有70万元工程款未支付。无奈之下,张某将该公司诉至巩义市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巩义市法院郑志远团队依法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表达了希望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意愿,展现了解决问题的诚意。然而,在具体的还款方案上,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一时难以达成共识,首次调解未能成功。
法官并未因初次调解失利而放弃努力,细致梳理了案件争议焦点,并深入分析双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与潜在顾虑,认为案件仍有调解的基础。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沟通下,10月29日,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巩义市法院。
此次调解中,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探索更为灵活多样的债务清偿方式。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提出了“现金+以物抵债”的解决方案。达成协议后,被告信守承诺,当场向原告支付了40万元工程款,剩余款项则按照协议约定以相应价值的资产抵偿。这起困扰张某多年的工程款纠纷,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得以高效、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