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搭建新业态劳动者维权“快车道”
日期:11-05
□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梦扬 通讯员 黄梨颖 陈泓玉
当下,随着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外卖骑手、网络主播、视频剪辑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力量。然而,灵活就业模式在带来工作自由的同时,也伴随着劳动关系认定难、权益保障路径不畅等问题。
面对这一新课题,洛阳市洛龙区法院于今年4月28日挂牌成立新业态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以“法院+工会”联动机制为核心,为新业态劳动者和用工主体搭建一站式受理、全流程调解的依法维权“快车道”。
精准调解 劳动者维权不作难
10月30日,在洛龙区法院新业态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调解员陈新民一边仔细查阅平台用工协议,一边耐心倾听外卖骑手小王的诉求。
这样的调解场景已成为该中心的工作常态。面对新业态劳动争议关系模糊、诉求迫切、矛盾易激化的特点,该中心打造了一套精准高效的服务流程。
在立案阶段,洛龙区法院会对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快速筛查,对事实清楚、诉求明确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直接转入调解程序,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在调解过程中,洛龙区法院派出法官提供法律指导,确保调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洛龙区总工会则发挥其密切联系劳动者的优势,依托基层工会组织网络,协助开展调查取证、情绪疏导等工作。这种“专业+亲和”的调解模式,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照顾到劳资双方的实际困难,有效提升了调解成功率。
今年1月,维修工杜某在骑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维权陷入僵局。随后,他走进了洛龙区法院新业态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求助。该中心调解员精准抓住“事实劳动关系认定”这一核心,通过调取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6万元补偿款。
调解成效不仅体现在案结事了,更体现在对营商环境的依法维护。在视频剪辑师小李和小刘被欠薪案件中,调解员深入了解到某公司的经营困境后,促成分期支付的和解方案。此举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维持运营留出了缓冲空间,实现了互利共赢。
成效明显 探索多元解纷路径
自4月28日以来,洛龙区法院新业态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接受委托调解案件20起,成功化解8起,调解协议履行率在85%以上,实现了调解成果与履行实效的双优化。数字的背后,是像杜某、小李一样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得到的切实保障。这份成绩得益于洛龙区法院近年来持续深化多元共治解纷模式的实践。
“我们不仅要解决个案纠纷,还要通过个案发现新业态劳动者维权的共性问题,推动源头治理。”洛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峰说。在这一理念指引下,该中心联合工会开展定制式法律宣讲,针对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不同群体,提供精准普法服务;建立新就业形态纠纷大数据分析机制,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助力完善行业规范。
在洛龙区法院新业态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的成立和成功运行,不仅是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有益尝试,还是基层法院应对新业态用工挑战的主动作为,促进了纠纷的高效、高质化解,开创了“劳动者、企业、社会”三方共赢的局面,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