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开封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11月3日,开封市某企业车间内,机器轰鸣声不绝于耳,货车正有序装货。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检察官刚踏入厂区,企业负责人李某便快步迎了上来:“检察官同志,太感谢你们了!贷款一到位,我们的生产线彻底活了!”
这场回访,见证着信用“复活”给企业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
“我们的贷款申请被拒了?”今年7月,李某盯着被银行退回的材料满脸错愕——该企业早在一年前已结清相关合同纠纷涉及的款项,却仍在失信名单中。
该企业的忧心事,很快被检察机关捕捉到。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中,将涉失信被执行人民事执行监督模型的监督视角前移,把失信名单与法院相关数据交叉比对,瞬间锁定异常信息:4起案件明明标注“执行完毕”,失信记录却依旧“亮红灯”。
随后,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要求即刻删除错误失信信息,并对同类案件开展自查自纠。
30天后,法院整改回音传来:已一次性清零4条失信记录,并同步对2023年以来已结案件开展“回头看”,排查出同类问题案件9起,其中两起已完成整改,其余7起限期10日内完成整改。
失信记录被移除的一周后,李某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顺利到账,厂区门口装货的货车排起了长队,车间里沉寂的机器再次轰鸣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