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李锐 任惠新)只需按下遥控器按键,电子秤就能“一键调重”;遇检查时轻点“复位键”,又能秒变“准秤”。10月31日,河南法治报记者在长葛市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三名售卖“鬼秤”工具的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刑罚。
2021年起,贾某英多次购进可篡改电子秤、地磅数值的作弊器,通过朋友圈宣传、商贩介绍等方式加价售卖,并同步发送使用演示视频,向买家承诺“包教包会”。
公安机关查实,贾某英累计向赵某、贾某辉等衡器商贩销售166套作弊器,违法所得49280元。赵某、贾某辉购得作弊器后,通过网络联系客户、快递发货的方式转售,先后向24家商户售卖77次,违法所得共计5596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所售的作弊器,属于“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其行为均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综合考虑三人具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贾某英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赵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贾某辉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小计量关乎大民生,经营者需诚实守信,提供或使用“鬼秤”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消费者如遇“鬼秤”,应积极投诉举报、依法维权,共同推动优化消费环境,让“鬼秤”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