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刘少玄 李佳)“来吧,握个手,还是好邻居!”10月29日,禹州市法院方山法庭法官王宝瑞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促使一场持续数月的邻里纠纷圆满化解。
李某与董某系同村邻居。今年8月28日,李某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董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因董某家围墙坍塌导致自家围墙部分损毁的经济损失。此前,双方曾就维修方案与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从最初的口角争执演变成互不往来。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曾组织多次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案开庭后,董某又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对李某另行提起诉讼。
深入了解矛盾根源后,承办法官王宝瑞认为,双方并非恶意对立,而是为“争一口气”互不相让。他多次分别与二人沟通,一方面倾听诉求、疏导情绪;另一方面从“远亲不如近邻”的情理出发,结合法律规定,耐心阐释邻里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分析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与精力成本。调解过程中,董某表示“现在就看他的态度”,李某也回应愿意退一步,“只要他承担一半维修费用”。王宝瑞抓住这一转机,立即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把话说开,最终二人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彻底解决纠纷。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方山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君表示,“针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涉民生案件,方山法庭因案施策,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既避免‘官司赢了、关系僵了’的局面,又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