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濮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 孟晓夏)10月29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范县法院了解到,该院以保促调,推动了一起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两名企业负责人握手言和,继续深化合作。
2023年,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3000万元借款,并对借款期限、利率等进行了约定。被告张某、关某、丙公司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对被告乙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一切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3年。后原告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救济途径向各被告发出催告函,要求被告乙公司在10日内结清借款本息及各项应付款项,同时要求各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乙公司仍未履行偿还义务、各保证人也均未履行保证义务。为维护合法权益,故原告提起诉讼,并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范县法院审查后及时依法采取了诉中保全措施。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依托商事纠纷绿色通道,快速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保全原因及法律后果,引导诚信履约,另一方面建议原告给予合理宽限期。最终,双方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并解除保全,使企业生产经营未受影响。
范县法院充分运用“诉讼保全+诉中调解”的模式,打造诉讼保全与诉讼调解无缝衔接的常态化处理方式,既可以抓住最有利的时机控制债务人财产,又可以强化诉讼调解,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减轻企业诉累的同时,也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