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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检管协同 提速提质

日期: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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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治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如何让案件办理既跑出加速度又确保高质量?兰考县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三个管理”部署,改变内部监管单线发力的传统模式,构建起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线索共享、监管互嵌、责任共担”新机制,为案件质效装上“双引擎”。

  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

  监管按下“协同键”

  “以前,业务数据和纪律督查是两条‘平行线’。现在,我们通过机制创新,真正实现了同频共振。”看着“监检协同数字平台”上跳动着的案件预警信息,兰考县检察院案管部门主任牛晓艺说。

  “这份《检察业务工作分析报告》里,有一起案件存在案卡填录错误,办案团队连续两周出现数据不达标情况,得马上移交给督察部门!”10月16日,兰考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干警围着最新出炉的业务数据“找碴儿”。

  这是“双周通报”制度实行以来,该院经常发生的情景。

  以往,该院案管部门管业务数据,检务督察部门查纪律作风,两个部门都是单打独斗。如今有了“双周通报”这一纽带,案管部门梳理的不达标项、空白项、案卡填录错误等问题,会被精准移送到检务督察部门;捕后不起诉、捕后判处轻缓刑等实质性监管问题,也被纳入督查通报清单,直接与绩效考评挂钩。“以前数据不好看,最多是业务提醒;现在多次出错会收到督察通报,压力直接传导到办案团队,整改动力完全不一样了。”该院一名办案检察官说。

  为让监管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该院制定了“两清单”:案件管理高频问题清单聚焦办案超期、文书瑕疵等3大类17项程序性问题,给案件流程作“体检”;检务督察负面行为清单剑指选择性办案、消极履职等5类23项纪律作风问题,为大家划出不可触碰的“红线”。去年,该院案管部门通过“两清单”发现一起案件久拖不决,与检务督察部门交叉比对后,精准揪出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消极履职等复合型问题,实现了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

  与此同时,该院打造“监检协同数字平台”。在平台界面,案件被清晰标注红、黄、绿三色标签——红色标签是超期办案的紧急警报,黄色标签是程序瑕疵的温馨提示,绿色标签则是合规运行的安全信号。这个如同中枢神经的平台,能自动预警办案超期、同案不同判等风险点,让监管更智能、更精准。今年以来,该平台已累计精准标记红色标签案件6起、黄色标签案件23起,预警准确率93%,真正让监管从事后补救变成事前预防。

  从环节监督到全程覆盖

  拧好执行“责任阀”

  “这份瑕疵案件评查报告显示,承办检察官在证据审查环节存在疏漏,需启动诫勉谈话程序。”日前,在兰考县检察院的联合评查会上,该院干警围坐在一起,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把脉问诊”。

  以往,案件评查多由案管部门单独负责,一些隐性的办案习惯问题难被发现。如今,检务督察部门深度嵌入评查环节,形成案管查程序、督察查作风的联合评查模式,让案件质量评查的“牙齿”真正咬合。

  案件流转的每一个环节,都在监督视野内。该院案管中心曾在案件受理环节发现一起故意伤害案缺少伤情鉴定报告,当即退回侦查机关补正,检务督察部门同步跟进,核查该案背后是否存在“带病受理”问题。

  案件受理时,该院会自动对比利益冲突清单,从源头防范“人情案”“关系案”;流程监控中,该院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在两小时内推送整改通知,案管部门盯整改情况、检务督察部门查办案人员主观意图;案件办结后,该院还会开展“双随机”抽查,案管部门核查程序合规性,检务督察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廉洁回访,形成严密的监督闭环。

  “涉案财物管理是司法公正的‘窗口’,一点都不能马虎。”该院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于东凡说,“我们定期实地查看保管室、专户、台账及相关系统,确保涉案财物从登记入库到审批出库的全流程规范。”如今,该院涉案财物管理已实现零差错。

  “检管协同不是‘1+1’的简单叠加,而是要释放‘1+1>2’的效应。”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守威说。

  如今,在兰考县检察院,办案超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案件质量评查优秀率快速提升,干警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显著增强。检管协同新机制,为检察工作装上了质与效的“双引擎”,驱动检察业务在高质量发展的航道上行稳致远,带着兰考检察的司法温度,让公平正义在每一起案件中可感可触、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