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齐心悦)10月27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郸城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针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暴露出的律师执业违规问题,举一反三,对近三年涉未成年人案件律师执业情况开展专项评查,梳理共性问题和风险点。近日,该院依法向县司法局移送辩护律师刘某违规线索并建议处罚,同时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指出律师执业中的违规情形,提出加强监管、完善考评等具体建议。
据了解,该院在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辩护人提交的材料中有一份未成年被害人亲笔书写的“谅解书”,且部分内容与被害人在侦查阶段的陈述相矛盾,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依法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
经询问案件相关人员,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对“谅解书”一事毫不知情。检察机关进一步调取了会见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刘某,在未经司法机关和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诱导未成年被害人出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谅解书”,企图干扰诉讼进程,其行为严重违反律师法等职业规范,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检察建议指出,不规范的代理行为破坏了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希望县司法局以此案为契机,在行业内开展警示教育,规范律师职业行为,构建良好司法环境。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检察建议所提问题立即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坚决依法处理;同时将强化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确保诉讼活动依法顺利进行。
郸城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加强律师权益保障的同时,加大对律师执业规范的监督力度,重点排查试探法律底线的行为,通过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严肃办理个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律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与纪律,与相关部门共同筑牢执法司法规范的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