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陈凯平
“检察官,我们学校秋天的枫叶特别美。我现在加入了学校的机器人社团,还学会了视频剪辑……感谢你们没有放弃我,让我能拥有现在的大学生活!”10月27日,灵宝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在某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小华,兴奋地分享着校园里的点滴。
一年前,小华是一名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如今,他已成为一名踏实上进的大学生。这一变化,与灵宝市检察院的精准帮教密不可分。
2024年8月,小华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至灵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小华系未成年人、初犯、偶犯,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该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10个月考察期,并在第一时间启动帮教工作。
“每个孩子犯错的背后,往往都有深层次原因。”该院未检检察官在社会调查中发现,小华因一时糊涂误入歧途,内心仍渴望继续读书。基于这一情况,检察官联合司法社工,成立帮教团队,为小华量身定制“法治+心理+学业”三位一体帮教方案。
在考察期内,检察官定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小华进行法治教育,帮助他深刻认识错误根源,树立法治观念。司法社工对小华进行心理疏导,助其走出自卑焦虑情绪,重建生活信心。帮教团队还共同协调教育资源,鼓励小华备战高考,并推荐其参加成人自考。
“检察官常对我说,人生难免走弯路,但重要的是及时回头、勇敢向前。”小华在帮教日记中写道。10个月里,他坚持每周汇报思想动态,每月参加公益服务,并在备考过程中展现出惊人的毅力。最终,在检察官、司法社工的共同帮助下,小华如愿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考验期满,经综合评估,灵宝市检察院依法对小华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庄严而温暖的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向小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向其赠送宪法读本和励志书籍,勉励他将这次经历转化为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
如今的小华,已真正融入大学校园。他不仅认真学习专业课,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我一直记得检察官的话,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他说。
小华的转变,是灵宝市检察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院未检部门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秉持“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根据每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定制帮教方案,联合司法社工、学校、家庭等力量,构建全方位帮教体系,助力迷途少年重返正轨。
“案结事不了,帮教不止步。”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跟踪回访涉罪未成年人,持续关注他们的成长,引导他们向阳而生、逐梦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