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古开新:“公生明,廉生威”在现代社会的实践遵循
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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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2025廉洁文化创作大会暨公廉文化宣传月特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李照作
“公生明,廉生威”这一古训,在现代社会治理中依然闪耀着智慧光芒。在现代社会中践行这一理念,需从以下层面着力:首先,“公生明”要求处事公正、程序公开。通过健全的法制体系,明确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确保决策与执行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例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公共决策的听证与公示机制、强化司法公正等,这都是“公”在现代社会的具体体现。其次,“廉生威”强调品行端洁、不贪不取。廉洁是公信力的基石,也是赢得群众拥护与信赖的根本。这要求公职人员必须加强党性修养与职业道德建设,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通过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和高度的透明度,让廉洁成为一种刚性约束和自觉行动。唯有自身清正,言行一致,其号令才能令人信服,其权威才能自然树立。最后,“公”与“廉”相辅相成,统一于现代治理实践。公正为廉洁提供价值导向,廉洁为公正奠定人格基础。将这一古训融入现代公共治理,要求每一位行使公权力者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履职尽责的精神底座。通过制度化保障与个人品德修养的双轮驱动,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获得坚实的群众基础与强大的治理威信。
(作者单位系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