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实习生 王梦苒 通讯员 程相太 耿海鑫)“谢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卧床的申请执行人张某从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执行款时,连声道谢。执行干警用两次登门送款,为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3年9月,张某在汝州某煤矿参与保温项目施工时被砸伤,身体多处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雇主田某与项目发包方鲁山某材料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却玩起了“躲猫猫”。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托查控系统,迅速锁定被执行公司银行账户并采取冻结措施。法定异议期一过,20余万元执行款被第一时间划拨至法院账户。考虑到张某伤势严重、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前往其家中,现场为其办理了全部领款手续。
首笔款项顺利送达后,执行干警并未停歇,继续督促另一被执行人田某履行义务。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与执行的持续压力下,田某最终履行了赔偿义务。10月14日,执行干警带领田某的委托人,将4万余元赔偿金送到了张某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