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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联动化解围墙重建赔偿纠纷

日期: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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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版:天平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岳明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经农产品交易员秦某牵线,郭某与韩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郭某将自家庭院内的10棵树卖给韩某。后郭某因事外出,韩某根据合同约定砍伐树木,但在砍伐过程中不慎将郭某家的围墙砸倒。郭某要求韩某赔偿围墙重建维修费4000元。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郭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韩某支付赔偿款。

  调解过程

  汤阴县法院法官受理该案后,认为案涉纠纷发生在乡邻之间,有调解基础,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汤阴县“汤和”调解室先行调解。

  该调解室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迅速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查阅案卷、查看证据、勘验现场,充分了解案情。

  做完前期准备工作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郭某列出费用清单,坚持要4000元赔偿款。韩某则认为费用虚高,且部分围墙因年久失修,本身就倾斜了,应减轻自己的部分责任。

  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强,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推进纠纷化解,调解员邀请促成交易的秦某帮助核算相关费用。秦某作为农产品交易员,熟悉当地的物价、人工、人情等,其作出的核算结果容易获得双方当事人认可。秦某通过现场丈量、作图,逐一核算郭某的损失。

  对于秦某的核算结果,韩某仍然认为数额过高。调解员和秦某一起,从情、理、德、法多角度劝说韩某,并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缓解对立情绪。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结果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韩某当场向郭某赔偿围墙重建费1900元。

  典型意义

  农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通常具有数额少、争议大,认定易、化解难的特点,若不能及时化解,易激化矛盾,影响乡村邻里和谐。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赔偿数额。如果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并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费用可能远超案涉赔偿数额,且不利于修复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农产品交易员联合开展调解。调解员发挥熟悉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提升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认可度。农产品交易员发挥了解物价、交易行情的优势,增强调解的公信力。两者联动,促推纠纷高效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