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质处置需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统筹:张军强
编创:牛鑫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