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0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相关情况。为何要制定这两部条例?它们有哪些主要内容?本报记者为您详解。
□河南法治报记者 林栋
背景意义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事关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省社会治理工作面临“人口总量、人口密度、人口流动量都比较大,社会问题复杂多样”的形势任务,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需求。出台《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利于以法治手段破解治理难题、提升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我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条例》共九章七十五条,包括总则、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基层基础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重点风险防范、诚信建设、监督管理和附则,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在国家层面之前还没有关于社会治理的专门法律,《条例》作为创制性立法,是全国首部关于社会治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我省在立法中系统总结河南和全国各地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将基层基础建设、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村(格)一警、依托“家站点”等平台载体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等创新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
主要内容
总则先行:
筑牢社会治理制度根基
《条例》中规定“社会治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社会治理综合协调机构和有关单位承担的社会治理相关职责,形成了党领导下的各级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条例》明确加强法治建设。对“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法治河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规定。
《条例》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健全多方议事协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等作出规定。
民生为本:
专章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条例》专设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一章,对加强社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畅通公众诉求表达通道、加强智慧服务建设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夯实基层:
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活力
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持续抓好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
《条例》深入推进“五基四化”。明确“推行‘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基层治理队伍、基层治理机制、基层治理网格、基层治理平台建设”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活力。对村 (居)民、物业服务人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巡防队员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作出规定,集合各方资源与智慧,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风险防控:
三章联动守牢平安底线
《条例》设置“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重点风险防范”三章。
一是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有机衔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内容作出规定。
二是明确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反电信网络诈骗、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管理。
三是对政治安全风险防范、金融风险防范、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监督管理、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和新业态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诚信筑基: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诚信建设为社会治理提供了道德支撑,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在“诚信建设”一章,重点对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信用修复制度等内容加以规范,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