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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守好“校园餐”第一道关口

日期: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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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6版:平安校园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钰颖)10月15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按照教育部及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对本地学校食材采购验收工作的指导,重点加强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校外集中供餐单位以及幼儿园、民办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的食材采购验收管理,组织开展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守好“校园餐”第一道关口。

  学校食堂使用较大量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大宗食材,按照《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应当在听取学校膳食委员会、中小学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采购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生产经营的大宗食材,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应商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在采购和验收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安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大宗食材采购数字化平台,统一食材采购、供应、验收等流程,推进电子化票证管理,提升索证索票规范化、智慧化。

  另外,各学校食堂要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验收人员至少包含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学校应保留影像资料,清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验收不合格情形的,或者有不得采购的大宗食材的,应当当场予以退回或销毁,并如实填写退回或销毁记录。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验收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或食品安全总监报告,并由学校及时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报告。

  《工作指引》对入库及贮存管理、档案记录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等方面也作了详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