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宋梦杰 通讯员 李韶锋)10月14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获悉,10月9日下午,巩义市法院通过庭前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两家企业达成和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某管道公司向被告某贸易公司销售了一批金属软管。交易初期,某贸易公司支付货款1万余元。但某贸易公司将金属软管卖给第三方公司后,第三方公司反馈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某贸易公司遂拒绝支付剩余7万元货款。某管道公司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后,诉至巩义市法院。
诉讼过程中,某贸易公司认为自身权益受损,表示要提起反诉,要求某管道公司退回1万余元货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多次调解均告失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简单的一纸判决并非解决此类纠纷的最佳途径。快速、低成本地化解双方矛盾,帮助经营主体从诉讼负累中解脱出来,回归正常经营轨道,才是关键。”再三考虑后,承办法官杨晶媛决定再努力一把。
10月9日下午开庭前,杨晶媛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向某贸易公司阐明主张产品质量问题需鉴定,但鉴定费用高昂且程序复杂;另一方面引导某管道公司考虑该案可能引发的后续经营风险,倡导双方合作共赢。最终,双方态度缓和,各退一步,某贸易公司一次性向某管道公司支付货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