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聂学强 通讯员 甄忠杰)为强化源头管理,严把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准入关,10月9日,许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交通执勤大队持续对辖区相关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净化路面环境。
行动中,该大队民警辅警重点检查门店是否开具销售统一发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核实车辆品牌、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清晰明确,配件是否齐全,并对门店进货和销售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民警要求商家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严禁将手续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杜绝销售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此外,民警还现场告知商户及消费者,应及时开具并核验销售统一发票,对符合规定的电动摩托车应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车牌照登记,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