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濮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 翟来欣 刘亚茹)“谢谢法官,我家的耕地要回来了……”申请执行人谢某A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9月27日,记者从清丰县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干警经过5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将涉案耕地顺利交付给申请人,此次执行行动在县人大代表、村“两委”代表及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共同见证下圆满完成。
谢某A与被执行人谢某B系邻居,双方耕地相邻。谢某A常年在外务工,将其耕地向外承包。2023年秋收后,他不再外包耕地,决定自己耕种时,发现与谢某B之间的地界线向自家耕地一侧发生了移动。谢某A找到谢某B理论,谢某B以地界模糊为由推托。后经自行测量,谢某A确认被占耕地0.88亩。协商无果后,谢某A诉至法院。法院通过调取村集体土地台账、走访村干部及相邻地块农户,认定确系谢某B侵占了谢某A的耕地,遂判决谢某B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涉案耕地。判决生效后,谢某B仍未履行返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谢某B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其沟通,阐明法律关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谢某B始终置若罔闻,拒不配合,清丰县法院执行局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为保障执行行动顺利开展,确保执行过程公开公正,承办法官提前与村委会沟通,调取了涉案耕地的原始分地记录,并联合村干部实地勘测,确定了耕地的大致范围和边界。在此基础上,法院制订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村“两委”代表及村集体组织成员到现场参与见证,确保执行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最终促使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