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林栋
9月27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郑州举行,会议审议了关于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三级联动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为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今年2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去年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三级联动监督的基础上,选择老年助餐这一小切口在全省人大系统开展三级联动专题调研。
开展情况
为做好监督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题调研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金平亲自带队开展专题调研。
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明确调研重点,同步部署推进,深入各类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电话访谈、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方式,全面开展专题调研。此次专题调研有以下特点:
一是创新调研方式。郑州、洛阳等10个省辖市开展问卷调查,共发放有效调查问卷3万余份。焦作市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就餐点,访谈经营者,了解经营状况。安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代表问政会,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周口市向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征集建议12494条。濮阳市倡议人大代表走进362处助餐场所,走访3000余名老年人,面对面了解老年人对助餐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是市、县两级人大同步交办。按照“边监督、边反馈、边整改、边提高”的工作思路,市、县两级人大共同向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问题837个,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是注重成果转化。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草案)》的初审修改中,将“邀请人大代表担任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监督员”这一经验做法固化为法规条款。安阳市将本次专题调研与《安阳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制定有效衔接,修改完善相关条款20余处。
主要做法
自2023年10月以来,我省积极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政策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政府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纳入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各地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纳入本地重点民生实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或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推进机制。
二是加强政策引领。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河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以及场所建设指引、助餐服务规范、质量监管工作指引,形成了“1+3”政策体系。洛阳市细化场所建设、助餐服务、质量监管等相关规定,为老年助餐提供标准依据和规范指引。
三是给予优惠扶持。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拨资金2.24亿元,对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改造、设备配置予以补助,市级财政部门拨付运营补贴资金合计1766.7万元,税务部门对195家助餐企业落实老年助餐税费优惠政策,减免金额3152万元。
四是强化要素保障。郑州市超450家助餐机构实现公有设施空间无偿或低偿使用。新乡市推广老年助餐公益岗服务模式,公开招录享受政策的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有效解决助餐点用工问题。
(二)运营模式不断丰富
2024年,全省共建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8367个(城市3592个、农村4775个),老年食堂3100个,老年餐桌2234个,老年助餐点3033个,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助餐服务,服务主体多元,多种形式并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养老设施+助餐”。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借助较为完善的餐饮设施和专业厨师团队,积极发挥了解老年人身体状况和饮食需求的优势,将助餐与医疗护理、休闲娱乐等相结合,对外延伸助餐服务。
二是“社会餐饮+助餐”。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开展爱心助老活动,挂牌提供老年助餐服务,既降低助餐服务的前期投入成本,又能提供多样化的菜品选择。
三是“小区物业+助餐”。鼓励小区物业利用小区内的闲置场地作为助餐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和送餐上门等服务。有效降低场地租赁成本,发挥物业对小区内老年人情况较为了解的优势,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四是“村集体+助餐”。农村地区依托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幸福院等提供助餐服务,部分地区因地制宜探索了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方式,让农村老年人就近用餐,提升了老年助餐服务的可及性。
(三)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助餐场所落实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指引,符合适老化建设标准,并在室外提供显著标识。驻马店市统一配齐厨房设备、餐桌餐椅、食品留样柜等服务设施,加强老年助餐场所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二是推进规范化管理。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规范,落实助餐服务机构人员配备、食材溯源、膳食配制和就餐、送餐服务要求。推进连锁化运营,推广集中供餐模式。
三是探索智能化服务。漯河市依托“漯颐养”App,集成在线订餐、服务评价、需求反馈等功能模块,推动助餐服务从线下跑腿向线上点单升级,实现“数据多跑路,老年人少奔波”。
(四)综合监管不断强化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各地民政部门将依托养老机构设置的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纳入全省养老服务安防系统,加强安全监管。
二是突出食品安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堂的监管,2024年共检查4298家次,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隐患1067个,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强化人大代表监督。部分地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濮阳市派驻人大代表担任助餐点监督员,对食材采购、加工环境、餐费定价等方面进行监督,建立周巡查、月测评、季整改机制。
相关建议
●报告指出,老年助餐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聚焦老年人就餐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
●报告建议,优化设施布局,增强服务供给。一是明确助餐重点人群。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家庭老年人为重点,着力满足刚性需求,优先为不能做、不会做等有助餐刚需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逐步向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扩展。二是完善布局规划。注重资源整合,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场所安全等因素,通过依托现有资源进行改建,支持社会力量进行拓展以及适当新建等方式,优化助餐服务功能布局,逐步扩大老年助餐覆盖面。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助餐服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经营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探索邻里互助、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接地气的助餐模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报告建议,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持续发展。一是推进多元筹资机制。坚持个人付费、企业让利、政府扶持、集体资助、社会捐助的成本分摊机制,实现低价有偿、可持续。二是支持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提高助餐服务的市场化水平,鼓励开展多元化经营,推动经营主体降成本、提质量、树品牌,完善企业盈利机制。三是充分发动社会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优势,培育发展老年助餐互助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以慈善捐助、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四是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场地提供租金优惠。细化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明确各类运营主体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标准,为定量定比落实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及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充分调动运营主体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