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动“高质效检察管理”在南乐检察走深走实
日期:09-30
□江艳伟
推进和实现“高质效检察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南乐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聚力“六项抓手”,坚持一体推进“三个管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两高四着力”。
聚焦“关键少数”
强化示范引领
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是影响和制约检察管理工作高度、深度的“关键少数”,务必教育好、使用好、管理好,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关键少数”就是要让他们做到:带头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看,检察履职多想政治规矩,检察办案多想政治效果,把讲政治贯穿领导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始终。带头强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多学一些,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使专业素养和领导能力紧跟新时代检察工作步伐。带头干事业。既当指挥员又当施工员,坚持一把手作表率、领导干部带好头、中层干部挑重担、全体干警齐奋进,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深化一体履职
提升协同效能
推进落实“高质效检察管理”,建立优化全院一体化履职机制至关重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部门之间更加注重沟通协作,规范法律监督线索的内部移送和管理,压实办案部门发现线索及时研判移交责任、接收部门审核查办线索责任和案管部门线索接收、移送、督办、反馈责任。有机融合“四大检察”职能于一体,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注重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等交叉叠加的现象,强化一体化思维,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办理,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依法能动履职,注重将事后监督转为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既高质效办好个案,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化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解决好普遍性、倾向性、区域性问题,实现监督办案效果最大化。
突出精细管理
优化办案质效
实现“高质效检察管理”在于精、在于细,明确谁来管、清晰管什么、规范怎么管。坚持以管事为基础,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细化财务、档案、机要、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主体和管理职责,完善工作规程规范,把大任务转化为小项目,使复杂的事简单化、简单的事流程化,不断促进工作标准、程序、举措和责任向更加细致、更加精准的方向发展。坚持以管案为重点,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充分利用检察大数据精准分析,把办案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数据化、可视化,强化对案件办理期限、程序等重要环节、流程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该办不办、超期办案、简案慢办等问题,实现检察办案全案、全程、全员精细化管理。坚持以管人为关键,持续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扎实推动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员额遴选等挂钩,区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激发内生动力,引导、鼓励检察人员专心专注办案、精细精准司法。
注重典型引路
激发争先动能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模范就是一个标杆,是推动“高质效检察管理”的有效路径。用好用活典型引路法,务必找准、抓住主要矛盾,增强系统观念、抓两头带中间,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取得新进展。一方面,抓亮点品牌创建。各部门以业务为主线,精准分析堵点、深入挖掘特点、高位推进难点,积极践行“院小也要有大作为,案少也能做大文章”的理念,制订亮点引领计划,实施品牌创建工程。另一方面,集中攻坚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订补强计划,实施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提升改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的良好氛围。
紧盯一线办案
筑牢质量根基
“高质效检察管理”落脚点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实现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有机统一。坚持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案的检察新理念,全力做实“三个履职”这一增强法律监督效能的新模式,准确理解运用“三个结构比”优化法律监督体系新课题。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带头到一线办具体案件,到一线具体抓办案。特别是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信访申诉积案,要全程参与、用心去办,努力做到在前面“领”、在上面“引”,在办案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持规范监督、精准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以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有效载体,全力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从严管党治检
锻造过硬队伍
只有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才能为深入落实“高质效检察管理”提供坚实纪律作风保障。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压实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等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管责任,做实做细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盯牢不捕不诉、民事行政监督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注重从控告申诉、判决无罪、撤回起诉等案件中反思检察履职办案的突出问题,规范和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严格规范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和上级关于司法责任制的有关意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既要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也要通过明晰责任,鼓励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狠抓常态化纪律作风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政治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系列措施,坚决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者系南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