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周期管理
日期:09-26
本报漯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卫云飞)9月24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漯河市司法局获悉,为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漯河市制定出台《漯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系统构建源头规范、过程可控、责任可溯、效能可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新机制,以制度创新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设计。《规定》聚焦当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布、备案、清理、后评估及归档等全流程作出细化规定,实现从“出生”到“归档”的闭环管理。
突出规范引领,强化源头治理。《规定》将各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以直观、易懂的方式呈现,实现全周期流程再造,从源头解决实践中文件性质模糊、程序适用错漏等问题,确保在文件起草环节便有章可循。
注重质效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规定》通过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后评估等监督机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与实效进行持续跟踪和动态优化,着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据介绍,漯河市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持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提升文件制发的科学性、合法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