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等行为,已明确纳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统筹:张军强
编创:牛鑫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