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这份案卷中,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有遗漏,需要立即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9月上旬,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的会议室里,一场部门之间的交叉互查正在紧张进行。检察官们围坐在桌前,手里捧着厚厚的案卷,目光紧盯文书细节,时不时圈画标注,偶尔低声交流。这是该院“每案必检”工作的日常场景。
今年,该院创新推出检察官自查、部门互查、案件管理部门评查的“三查”并举机制,搭建起“每案必检”工作的质量防线。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每案必检’就是要把这条线拧得紧、守得牢。”该院综合业务部门负责人拿起桌上的《“每案必检”工作实施方案》,指着流程图向河南法治报记者介绍。
为了让机制落地见效,该院成立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领导小组,遴选15名骨干组建专业化人才库,细化责任分工与检查流程,杜绝“为查而查”的形式主义。
不久前,该院检察官办结一起故意伤害案后,用5天时间逐页翻阅案卷,逐项核对程序与问题,认真填写案件质量自查表。随后,部门互查组接过“接力棒”,敏锐地发现证据收集不全面、移送不及时的问题。接到反馈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侦查机关,督促补充完善证据。
为让检察官精准掌握评查标准,该院开展专题培训,业务骨干手把手教大家识别文书瑕疵、把控法律适用风险。
据了解,自该机制推行以来,该院累计完成检察官自查案件169件,发现并整改问题37个,部门交叉互查96件、重点评查两件……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纳入督察追踪,确保改彻底、不反弹。
“为避免‘每案必检’流于形式,我们构建了‘问题梳理—跟踪整改—制度完善’的闭环治理体系。”上述负责人介绍,该院还建起了案件质量常见问题数据库,实行清单化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绝不“销号”。
对高频问题和整改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该院检务督察部门约谈问责。针对类案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该院案管部门深挖根源、总结规律,已制定5项办案指引,实现从“解决一个具体问题”到“治理一类司法难题”的跨越。
“我们要通过‘每案必检’,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军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