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岳明
今年1月,最高法建设的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日前,省法院对我省法院被收录的部分案件予以推介,为各类社会主体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参考,为群众选择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提供指引。本报近期陆续选登部分案例,以供交流学习。
案例一
“法院+行业调解组织” 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谷某骑电动自行车与行人葛某发生碰撞,造成葛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谷某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葛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葛某受伤后在医院治疗。康复出院后,葛某诉至濮阳县法院,要求谷某及其监护人赔偿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
调解过程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谷某系未成年人、葛某为老年人,在征得葛某及谷某监护人同意后,联合濮阳县司法局、濮阳县道交网上数据一体化调解中心,委派调解员调解该案。
联系双方当事人,确定争议焦点。调解员收到案件后,先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得知葛某欲申请伤残鉴定,便指导葛某准备相关材料,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调解员又与谷某监护人积极联系,协商赔偿事宜。谷某监护人认为谷某年龄尚小,且并非故意闯祸,表示只愿意赔付医疗费。
深入释法说理,明确责任。调解员找到相关案例,对谷某监护人以案释法,耐心做谷某监护人的思想工作。谷某监护人终于认识到,年龄不是挡箭牌,未成年人缺乏识别风险的能力,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唤醒当事人同理心,促成和解。调解员联系葛某,告诉其应考虑谷某系未成年人,且此次事故与葛某横穿马路存在因果联系,希望葛某能换位思考。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
案件结果
葛某与谷某监护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谷某监护人一次性赔偿葛某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6万元。谷某监护人当场履行。
典型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持续增多。该类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易导致矛盾激化。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当事人对纠纷实质化解的需求更为迫切。通过调解化解纠纷,能够避免矛盾激化,实现案结事了。
本案中,法院联合道交领域行业调解组织参与纠纷化解,充分发挥调解员专业优势,缓和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促进双方当事人良性沟通。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列举相关案例,阐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释法明理,为当事人搭建沟通的桥梁,同时指导当事人进行鉴定,发挥以鉴促调作用,实现纠纷高效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外,调解员还通过以案释法,让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交通法规,不违规驾驶非机动车上路,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案例二
“法院+快速维权中心” 解决商品包装争议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初,知名食品企业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生产的一款肉类商品使用的商品名称、包装与甲公司的肉类商品高度近似,十分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甲公司对该行为公证取证后,诉至漯河市召陵区法院,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调解过程
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漯河市知识产权局快速维权中心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并指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指导调解工作。漯河市知识产权局快速维权中心调解员通过前期电话沟通得知,甲公司的商品包装经常被仿冒,给公司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乙公司负责人在沟通中表示,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情况不太理想,没有资金专门设计商品包装,不得已才模仿他人包装,该公司有和解意愿。
调解员将情况反馈给法官后,法官指导调解员开展一系列纠纷化解工作:
第一,梳理双方争议焦点。从沟通情况看,该案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侵权赔偿数额如何计算、如何处理尚未使用的案涉商品包装、如何防止仿冒行为再次发生。
第二,与甲公司沟通,明确并固定该公司诉求。
第三,约谈乙公司,从法律义务等方面,引导乙公司尽快拿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第四,进行专业指导。法院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调解,及时向乙公司释法明理,就专业问题进行指导。法官针对乙公司法治意识不强、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淡薄等情况,对公司负责人及高管进行专项普法,最终促推本案纠纷实质化解。
案件结果
经多部门联动调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实现了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
典型意义
本案系仿冒知名企业产品包装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涉及两家企业,且各主体诉求复杂。法院与知识产权局快速维权中心加强联动,探索“强化全流程联动+促进多维度衔接+扩大延伸性保障”工作方法,建立区域知识产权类纠纷专业性“融调解”工作机制,及时摸排知识产权纠纷苗头隐患,并开展联动调解。
本案中,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知识产权局快速维权中心进行调解,发挥专业调解组织的优势作用,快速确定争议焦点,制订可行的调解方案,同时发挥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通过府院联动、释法明理等方式,督促企业履行法律义务,促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调解成功后,法院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暴露的典型性、关键性法律问题,向相关企业发送知识产权风险法律提示,激发企业守法依规的内生动力,助推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