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董景娅/整理
师生对话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教师 姚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大一新生 刘星语
姚冰:在进入法律系前,你们对法学和法律人的想象是怎样的?开学以来,现实和你们的想象有差距吗?
刘星语:入学前,我对法学和法律人的想象来自影视作品:慷慨陈词的律师、惩恶扬善的检察官、逻辑严密的法官……我以为法律人就是正义的化身,法学的学习内容主要是法条和辩论技巧。开学后,我发现,法学更注重对法治思维的培养,比如,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如何平衡法理与人情。我记得老师在第一节课就强调:“法律是活的,法治精神在于实践中的理性与温度。”我意识到,我们不仅要懂法知法,更要守法用法,在基层司法实践中服务群众。
刘星语:您当年刚入学时是否有困惑?您认为我们该如何完成从学生到法律人的角色转变?
姚冰:我当年也像你们一样,曾经以为法学是“背诵学科”,后来才发现,它的本质是思维训练和价值观塑造。我的建议是:第一,转变学习方式。从被动接受知识到主动思考,比如通过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方式,理解法律如何在社会中运行。第二,参与社会实践。我们系每年都会组织社会实践,比如“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普法宣传等,大家可以积极参与,在实践中锻炼职业技能。第三,注重法治精神的浸润。作为学院教师,我特别重视纪律意识、职业道德和法治信仰的培养——这些恰恰是实现从学生到法律人转变的关键。我们会组织学生到监狱、律所、司法局和企业参观学习,帮助他们了解未来的工作场景和社会责任。
姚冰:大学生活刚刚开始,你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怎样的法律人?
刘星语: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有专业能力、有法治信仰、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专业上,不仅要掌握法律知识,更要会用法律解决真问题;信仰上,要坚守公平正义,无论未来在哪个岗位工作,都要做到尊重权利、规范执法;社会责任上,用所学帮助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和谐、践行法治信仰。大学生活刚起步,我会多参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活动,在实践中学做一名接地气、有担当的法律人。
刘星语:您肩负着培养法治人才的重任,最想赋予学生的核心能力是什么?
姚冰:我最想帮助学生在实践中理解法治思维与人文关怀。我的学生未来可能在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岗位上工作,可能面对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我希望学生能具备三种能力:第一,逻辑思维能力。要会分析、论证和解决问题。第二,沟通与共情能力。要能够讲清道理、促进矛盾化解。第三,坚守职业道德的能力。这不仅关乎个人品行,更关乎司法行政队伍的公信力和法治尊严。无论是从事社区矫正、监狱管理、法律援助还是人民调解工作,都将直接面对社会矛盾、接触特殊群体、行使公权力,因此,守住底线是最基本的要求。我希望你们都能成为既有专业素养、又有社会责任感的法治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