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尹思泉)9月8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获悉,潢川县检察院诉潢川县某局对游泳馆无证经营怠于履行职责一案在潢川县法院开庭。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潢川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县直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旁听庭审。
此前,潢川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辖区一游泳馆在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游泳项目,存在较大的公共卫生隐患和安全事故风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向潢川县某局发出检察建议。随后,该局书面回复称已在整改。潢川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发现,该局未主动履职,存在不完全执法、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遂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中,潢川县法院在查明潢川县某局履职尚不到位的情形下,判决责令该局依法继续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该局相关负责人当庭表示将积极履职。
“今天的旁听庭审活动,对我来说既是一次学习机会,也是一次警示教育。我们在履职中必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规定全面行使职权。”一名旁听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