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耿海鑫
河南法治报记者在鲁山县法院见到张霖桦时,她正在为第二天开庭的一起案件做准备工作——再次查看案卷情况、核对案件内容信息、整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
“身在法院,时常有当事人喊我‘法官’。可我不是法官,我是书记员。”从2017年进入鲁山县法院任书记员,张霖桦先后跟随多名法官工作。“虽然我是书记员,但工作中,我从来不只把自己当书记员,我得用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张霖桦说。
履职故事
提起自己的工作,张霖桦向记者打开了话匣子。
庭审记录:用速录机或电脑实时记录庭审过程,确保每句话都有据可查。文书制作:整理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并送达当事人。卷宗管理: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可追溯。辅助法官:协助法官核对证据、联系当事人、安排开庭时间等事务性工作。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琐碎的工作。”鲁山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志强说,“霖桦是2019年开始跟着我的,要是离了她,我审判案件的效率将大打折扣。”
刘志强第一次利用微信办案,就是张霖桦出的主意。
居家工作期间不能面见当事人,刘志强十分着急,随即给张霖桦打去了电话。电话里,张霖桦提出了一个建议:可以利用微信办案。
“利用微信办案?怎么质证?当事人咋签字?”刘志强一连串问了好几个问题。
张霖桦并没有立刻回答。挂了电话之后不久,刘志强又接到了张霖桦打来的电话。“证据可以发在微信群里,可以通过视频聊天让当事人出示证件原件、让双方质证,微信截图可以附在卷宗里,我可以把庭审记录拍成照片发在群里,再请当事人确认……”
刘志强提出的问题,被张霖桦逐一回答。
“真没想到用微信还可以办理案件。”刘志强说,“居家办公那段时间,我的案件基本都通过微信及时办理了,很少有积压案件。”
业务熟练、脑子清晰、干活有条理,是大家对张霖桦的评价。
鲁山县法院调解员调解了一起涉及3.5万元借款的纠纷案,案件快要调解成功时,刘志强把案件的大致情况发给了张霖桦,请她拟一份调解笔录。结果案件调解刚结束,张霖桦就把调解笔录拟好了。
调解员看过调解笔录后感慨地说:“霖桦这速度,神了!”
这一份神速的调解笔录背后,凝聚了张霖桦不少努力。她经常利用休息时间阅读法律书籍,而且针对各类案件进行总结,找出案件的共同点。在备战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她经常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学习,最终顺利通过了考试。
“只有业务熟练,才能干得快。”张霖桦说,“开庭之前,我都会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提前把卷宗整理好,让双方核对之后,备好一份庭审笔录就可以了。”
在张霖桦的影响下,刘志强所带领的7人办案团队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氛围。
在张霖桦看来,8年书记员的经历,让她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法院工作的艰辛,在于对每个细节的极致追求,而非简单的加班加点;法院工作的严谨,在于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方法,而非机械地套用法条;法院工作的喜悦,深藏于琐碎难题中的每一次突破,藏在当事人理解的目光里,藏在司法公正得以实现的每一个瞬间里。
对话
记者:您认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需要具备怎样的能力?
张霖桦:我认为作为合格的书记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耐心细心以及扎实的法律知识。书记员的工作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每一次记录、送达,每一起案件的归档工作都关系案件的公正办理和当事人的权益。因此,书记员需要对工作高度负责,不能敷衍。书记员的工作琐碎复杂,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对待每一个细节都要认真负责,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质量。要熟悉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立案、送达、开庭、宣判、归档,每个环节的规则和时限都要了解。还要理解程序的重要性,确保所有司法活动都依法进行。
记者:在法院当书记员的工作中,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张霖桦:工作中需要与法官、律师、当事人等打交道。这让我学会如何与不同身份、不同情绪状态的人进行有效沟通,情商和应变能力也得到提升,还学会了多角度看待问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我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热爱这个职业。
记者:您如何评价书记员这个职业?您最想改善哪方面的工作条件?
张霖桦:书记员是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辅助性职业,其专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应该得到更高的认可。书记员常常需要同时跟进多个案件的不同阶段,精神需要高度集中,不能出错。这种持续的多任务处理模式容易导致身心疲惫。我希望工作流程能更优化,减少不必要的打断和重复劳动。目前,很多法院的庭审记录仍主要依赖书记员手工录入。我希望配备更精准、高效的语音识别系统,将书记员从打字员的角色中解放出来,让我们更专注于庭审内容的概括、提炼和程序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