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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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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党建是检察工作的根与魂

日期: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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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新征程,我是主角系列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与同事讨论案情

  □河南法治报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 闫伟东/文图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是对法律的敬畏,更是对人民的承诺。”在南乐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蔡民起谈及工作时,目光如炬。深耕检察一线17年,他荣立三次市级“个人三等功”,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等20多项荣誉,办理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事)例”。

  检察故事

  2024年5月11日,一桩看似普通的盗窃案卷宗摆在蔡民起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带着11岁的儿子,分4次潜入邻居张某家中盗走5万元现金。卷宗中的一个细节引起蔡民起的警觉——李某每次只取部分现金,从未一次取光。

  经深入调查,真相浮出水面:李某家有4名未成年子女,丈夫患糖尿病伴严重并发症,全家靠零星打工和借贷维生。她因无力承担丈夫的医药费,发现邻居藏钱位置后铤而走险。更令人痛心的是,她竟让儿子目睹犯罪全程。蔡民起敏锐意识到,此案关乎一个家庭的幸福。

  蔡民起带领办案人员实地走访,核实李某家徒四壁的困境:全家暂住小叔家,负债累累,但李某平日与邻里和睦相处。面对悔罪自首、退赃认罚的李某,他并未简单起诉,而是开启一场“救心”行动:综合李某主观恶性小、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发出全县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李某签署责任承诺书,痛斥其带子作案之过;申请司法救助、帮助其子女免费入托“童伴之家”、争取大病补贴,并帮她在超市找了一份工作。最终,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宣判时,李某泣不成声:“我一定教孩子走正路!”

  这起案件的“破局”,源于蔡民起作为该院第二党支部书记推动的深层变革。他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锻造出一支刑检“尖兵”。每周组织“政治+业务”双学习,树立“政治看业务、业务看政治”思维,其带领的团队连续两年获得全市“十佳辩手”等荣誉;组建专业化团队,严守“是黑恶不放过,非黑恶不凑数”底线。2023年,他带领的团队在办理一起恶势力案时,不仅依法打击犯罪,还针对发现的漏洞制发两份检察建议书、两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助推了社会治理;此外还创新刑事案件委托调解办法,探索赔偿保证金制度。

  蔡民起带头落实党建责任,从党建引领凝聚合力,到扫黑除恶彰显担当,再到检调对接化解矛盾,他始终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充分考虑社会影响,力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检察官的使命是让公平正义带着温度落地。”如今,蔡民起带领的第二党支部持续以党建为舵,以专业为桨,在平凡刑检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篇章——这正是一位新时代检察官对“人民”二字最炽热的注解。

  对话

  记者:在推进党建工作中,您是如何让其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

  蔡民起:党建是检察工作的根与魂,只有把党建工作抓实了,业务才有方向和动力。我们通过建立“党建+办案”机制,让党员干警在重点案件中冲锋在前,把党的要求融入每一个办案环节。比如,在办理某重大涉众案件时,临时党支部全程跟进,既确保了案件依法办理,又通过党员带头释法说理,化解了群体性矛盾,这就是党建引领下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生动体现。

  记者:在办理李某(化名)案时,您最大的初衷是什么?

  蔡民起:惩罚犯罪不是最终目的,我们在办案中要深刻剖析犯罪根源,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这个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温情。

  记者:如何才能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蔡民起:高质效办案,说到底是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既坚守法律底线,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又要考量案件背后的社会影响,兼顾政治要求和群众期盼。无论是重大刑事案件还是民生小案,都要做到法理情相统一——用法律的刚性彰显公正,用司法的温度传递关怀,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三个效果”统一的生动实践,这才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