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位士栋)鹿邑县法院日前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劳务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田某收到工资后,向执行干警发来感谢短信。
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王某表示愿意配合,但经济困难一时无法履行。之后,法院通过查控系统查封其名下车辆,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案件还未执结,面对人难找、财难寻的困境,执行干警转变思路,到王某所在村镇走访调查。经核实,王某确实经济拮据,但其失信行为已侵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执行干警遂上门约谈其家属,进一步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王某主动履行,并递交悔过书,深刻反省自身错误:“我深刻认识到拖欠工资不仅违背诚信,还浪费司法资源……今后一定严格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