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黄丽 通讯员 张宏权)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连日来,鲁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县检察院对辖区内的游泳场馆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行动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与检察干警重点围绕游泳场馆安全运营的关键环节,向场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深入浅出的普法讲解,深入解读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卫生标准等强制性规定,并针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要求进行重点提示,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理念,推动游泳场馆依法规范经营。
此次行动重点围绕游泳池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水质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展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对泳池水的pH值、余氯含量、浑浊度等指标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及检察干警发现个别游泳场馆存在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水量过少、自检结果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场馆经营者立即整改,引导游泳场馆经营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为群众提供安全和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