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董景娅)老人遭遇车祸后,因脑外伤致精神障碍,无法与人交流,也无任何身份信息,怎么办?面对这样的棘手情况,信阳市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施以援手,为老人讨回32.7万元赔偿款。如今,老人被妥善安置在当地养老院,过着幸福的晚年生活。
2023年4月凌晨,在信阳市平桥区某乡镇,一名拾荒聋哑老人被一辆半挂货车撞倒。肇事半挂货车属某运输公司所有且已投保,但某运输公司未支付任何治疗费用,老人治病产生的20万元治疗费全部由医院垫付。
医院向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为老人争取交通事故赔偿金。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老人指派了援助律师。但摆在援助律师面前的,是一系列难题。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如何起诉?无法确定老人的真实年龄,赔偿金年限怎么计算?律师决定让垫付医药费的医院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决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担任老人的法定监护人,老人这才得以作为原告将某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同时,援助律师联系交管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骨龄鉴定,确定老人年龄已超过60岁。
法庭上,保险公司以老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抗辩不应支持误工费。援助律师走访当地居委会和居民,调取证据证实老人虽达到退休年龄,但仍靠劳动维持生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承担80%的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总计赔偿32.7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民政部门用赔偿金偿还医药费、支付养老院照管费用,并预存了老人的生活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