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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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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开得好

日期: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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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版:法眼观澜       上一篇    下一篇

  □李治群

  两人不顾台风预警,擅自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结果受到处罚。据《深圳晚报》报道,8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南澳办事处,开出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对两名在台风“韦帕”蓝色预警发布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的游客,依法处以每人五千元的罚款。

  据报道,7月19日,台风“韦帕”蓝色预警发布后,南澳办事处工作人员发现,仍有游客擅自登山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后导致被困。经救援人员12个小时的艰苦搜救,游客被成功转移至安全区域。鉴于此次救援行动中涉事游客均已违反相关法规,南澳办事处决定依法对两名游客进行处罚,这是深圳当地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

  《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未经发布响应措施的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该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未经发布响应措施的人民政府批准,进入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离开,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应急救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违法主体承担。

  这两人在蓝色预警发布后,仍然执意登山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是置个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二人被困后,当地为救援他们,不仅浪费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还搭进去了公共管理资源。

  其实,不讲规矩、我行我素,结果导致当事人处于被动地位,不得不靠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出动救援的现象,之前在各地也有发生。

  比如,有的户外运动爱好者,不走当地相关部门划定好的成熟路线,而是另辟蹊径,专门走所谓的“野线”,因为自然条件和个人因素而受困或受伤,导致事发地不得不组织人力、物力救援。

  再如,有的游客,不听旅游景点管理方的劝导,随意进入写有“游客止步”等字样的区域游玩,甚至还会有乱涂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这些人的行为,看似张扬个性、放飞自我,实质上是规矩意识缺失的外在表现。这凸显了他们为满足个人愿望而不考虑后果,更不考虑相关管理、服务成本,折射了他们法治意识的淡薄、道德观念的滑坡。但愿他们能从中吸取教训,不再做类似头脑发热而不计后果的事。

  但是,有些人会心存侥幸,认为不可能因违反规定而正好被查处,有的甚至在侥幸躲过查处后卷土重来。对他们的这种行为,仅靠管理方劝导教育往往无济于事,得靠外力发挥作用:一是发动社会各界,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渠道积极举报,把这些人这些事置于群众监督的“聚光灯”下;二是有关部门、有关组织要加强监管,依法查处惩治,做到违规必查、违法必究,不让这些人钻空子,不让这些事“有市场”。(相关背景新闻见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