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翔 通讯员张雯静)河南法治报记者8月25日获悉,郑州高新区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房屋租赁纠纷案,判决当日即实现案款履行,生动诠释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
聋哑人孙某与房东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和押金后,仅入住三天便因个人原因退租。孙某要求王某退还房租和押金,却因沟通不畅与王某不欢而散,无奈之下诉至郑州高新区法院。
承办法官骆云亚与书记员夏爽在庭前调解时发现孙某是聋哑人,若按常规程序开庭,他可能无法为自己辩解。为保障孙某的诉讼权利,骆云亚立即联系郑州市盲聋哑学校,邀请专业手语老师全程参与庭审。
开庭当天,法庭里没有激烈的辩论声,只有法官放慢的语速、手语老师流畅的比画,以及沙沙的书写声。法官每说一句话,都等手语老师翻译给孙某;孙某的回答也通过手语和文字传递给其他人。
庭审结束后,骆云亚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积极开展背对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在收到判决书当日主动履行义务,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