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韦改 朱梦轩
“杨检察官,我的‘法定代表人’身份终于撤销,可以注册自己的公司了。”近日,李某向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杨红香致电道谢。一起因身份证丢失而引发的冒名登记纠纷,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终于彻底化解。
身份证丢失后陷困局
2016年年底,李某在郑州办事期间不慎丢失了身份证。2022年7月,李某打算创业开公司,到老家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业务时,被告知自己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早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这不可能啊,我从来没开过公司!”李某满脸困惑地说。经进一步查询,李某得知该公司注册于2017年、登记地在郑州市金水区,注册信息上显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就是他本人。因经营异常,该公司被省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李某也因此上了“黑名单”。
回想起几年前丢失身份证的事,李某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不仅在民事、刑事等方面面临潜在的法律风险,在投资、经营、信贷方面也会严重受限,甚至家庭成员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李某立即赶往郑州市金水区,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撤销登记,工作人员告知其需凭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才能处理。李某随即以市场监管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起诉已超5年期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维权之路一时陷入僵局,李某的创业梦被迫搁置。
2024年1月,李某又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至登记机关涤除相关登记事项。然而,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一纸胜诉判决无法落地。
检察监督带来转机
2025年春节期间,李某在网上看到,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案情与他的遭遇高度相似,得知检察机关可以对行政履职进行监督,便来到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我毫不知情,就成了‘老赖’了,今天终于找到说理的地儿了!”李某激动地向检察官讲述了事情经过。
杨红香审查后认为,法院裁定虽无不当,但李某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状态依然持续,通过诉讼途径又未能实现正当诉求,存在确有必要进行检察监督的情形,遂依职权受理该案。
检察官迅速行动,通过查阅原始档案、实地走访和调查询问,确认该公司已无实际经营。经专业机构鉴定,登记文件上李某的签名均非其本人笔迹,确属冒名登记。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2025年3月,金水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受邀列席。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李某的申请理由成立,撤销冒名登记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检察建议推进治理
2025年3月10日,金水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调查核实后依法撤销冒名登记,解除对李某的相关信用惩戒和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开展冒名登记专项整治,加大企业登记信息审查力度,探索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身份信息核验共享机制,对市场监管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治理提出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撤销了相关登记事项,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移除了李某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并以此为契机开展撤销冒名登记工作,优化、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正在牵头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协作,对登记信息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核验,从源头遏制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盗用的问题,切实维护商事登记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