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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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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以公益诉讼之名守护英烈荣光

日期: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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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版:法治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路恩梓烈士墓(资料图片)

  □河南法治报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 闫伟东

  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不仅是对英烈的尊重和缅怀,更是对革命精神的传承和弘扬。8月14日,河南法治报记者在南乐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成功办理了保护路恩梓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被民政部批准授予“革命烈士”称号的南乐籍革命战士路恩梓(1909-1942),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其妻王庆彩是党的秘密联络员。七七事变后,路恩梓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直南地区建立的抗日武装四支队,任四支队第二中队中队长。他按照党组织安排,利用自身人地两熟的优势独立行动,秘密除奸,人称“孤胆神枪”。1942年10月,路恩梓在执行任务时被同村汉奸出卖壮烈牺牲。

  2024年3月,有群众向该院反映,路恩梓烈士墓保护不力,损毁严重。3月30日,该院派员前往位于该县元村镇涨汪村的路恩梓烈士墓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墓碑损毁、墓周围杂草堆积、路面和台阶损毁等,损害瞻仰、悼念烈士的氛围和环境,影响了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宣传教育功能的发挥。

  该院通过到相关单位调取文史资料、向行政主管部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调取履职情况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查阅历史评价等方式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明路恩梓烈士墓存在长期缺乏有效管理、未投入足够资金加以保护、保护力度及保护意识不够、墓前的警示牌损毁等问题,遂立案。

  2024年5月,该院依法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全面履行管理和保护职责,对已纳入保护范围的烈士墓加强巡查管护,保护遗迹原貌,做好日常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得到有效管护。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该检察建议,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开展全面整治。

  2024年6月,该院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托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协作机制,邀请路恩梓烈士后人共同参加英烈保护座谈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路恩梓烈士墓修缮计划和规划,并征求了路恩梓后人的意见建议。

  2024年7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回复,称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到路恩梓烈士墓查看,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修缮方案,针对墓碑出现的破损等情况,进行了整理、修缮,对墓地周边的杂草、落叶、垃圾进行了系统清理,恢复了烈士墓地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并将利用烈士纪念日等时间节点,举办悼念英烈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

  该院持续跟进监督,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评估整改效果。经核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履职,筹措修缮专项资金对路恩梓烈士墓进行了整修,补种树木、修复台阶,损毁的墓碑已得到修缮,使墓地整体形象得到大幅提升。

  据介绍,该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在此基础上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特殊节日祭奠打扫、召开路恩梓后人座谈会等方式,共享英烈权益保护相关信息,共同赓续英烈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