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朱广亚 通讯员 李小恬
每当夜幕降临,林州市检察院办公楼里总有一间办公室亮着灯。大家都已习以为常,也无人打扰,透过办公室虚掩的红木门,总能看到她研读案件的身影……
她,就是林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王晓玲。从检以来,王晓玲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省检察调研业务竞赛标兵”“全省检察机关综合岗位优秀工作人员”“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等多项称号。
在日常工作中,她秉持党建业务“一盘棋”理念,带领综合业务部党支部撰写的《厚植红旗渠精神沃土 激活案件管理党建业务“双引擎”》,荣获202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她主办的监督建筑领域特种作业操作证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女检察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典型案例。
检察官故事
2023年3月,一条有人购买伪造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和电工作业操作证的线索被移送到林州市检察院。林州市作为“建筑之乡”,有1100余家建筑企业,从业人员超20万人,其中特种作业人员有6000余人,女性特种作业人员有1000余人。如此庞大的基数下,是否还存在无证或持假证上岗的情况?带着这份警觉与担忧,王晓玲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监督机制,一场守护建筑安全的专项行动就此展开。
面对林州市工地多、人员杂的现状,王晓玲没有盲目行动。她带领办案团队先后来到相关部门,调取特种作业人员备案信息,在海量数据中筛查异常。但纸上数据终究不够直观,王晓玲带领办案团队又冒着酷暑深入一线,走访23个在建工地和15家生产企业,最终发现4个工地的11名工人无证进行焊接、高处作业。
“安全生产无小事,必须从源头堵住漏洞!”王晓玲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存在监管缺位。面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复杂情况,她充分发挥女性检察官耐心细致的优势,以释法说理化解分歧,用真诚沟通凝聚共识,并通过会商研判厘清部门职责,公开听证吸纳各方意见,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强化监督刚性。
在王晓玲的推动下,主管部门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排查49个在建项目,发现13名无证作业人员;对两个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约谈6个项目经理。同时,针对高处作业风险,专项开展“一带一帽”整治,更换不合规安全帽2013顶、安全带315条。这种刚柔并济的监督方式,既彰显了法律权威,又调动了主管部门履职积极性,实现了“监督—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王晓玲始终认为,公益诉讼不仅要个案整改,更要着眼系统治理。通过案件办理,她推动相关部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长效监管机制,促使相关行业常态化加强监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从业者安全意识;以开展“一带一帽”等专项活动为抓手,从设备规范、操作流程等细节入手,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形成了“排查—整改—巩固”的闭环治理模式,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为建筑领域安全监管提供了可复制的“检察方案”。
从在案牍前钻研到在酷暑中奔波,从个案监督到系统治理,王晓玲带领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以专业素养践行公益使命,用法治力量守护万家灯火,让红旗渠精神在检察为民的实践中熠熠生辉。
对话
记者:您认为应该如何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王晓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我认为在公益诉讼中有三个重点:一是精准监督,从个案深挖行业隐患;二是专业办案,平时注意积累各行业知识,同时可以借助专家智库提升建议质量;三是持续跟进,通过“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最终,要让每起案件的办理都解决实际问题,守护公共利益。说到底,办案子不是走过场,要办就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让每一份检察建议都真正解决问题。
记者:作为一名检察官,您是如何看待理论研究的?
王晓玲:作为一名检察官,我认为理论研究是司法实践的指南针和助推器。首先,理论研究是办案质量的压舱石。没有扎实的理论支撑,就容易在复杂的案件中迷失方向。其次,理论研究是职业素养的营养剂。只有坚持每天研读各类法学书籍、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才能让我们在面对新型案件时能够准确认定主要法律事实,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为办好案件夯实坚实基础。
当然,理论研究必须紧扣实践需求。要注重将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课题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找准解决对策,为检察实践提供清晰思路和智慧支撑,这种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研究才最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