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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让不起诉案件经得起检验

日期: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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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版:高效能治理在基层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王飞 高琳

  8月11日,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对张某故意伤害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

  2023年10月的一个凌晨,张某在酒吧因碰倒酒杯与陆某起了争执。张某一拳下去,造成陆某左侧锁骨远端骨折(轻伤二级)。张某凌晨3时投案,12小时内与陆某和解,赔偿医疗费等费用,获陆某谅解。

  检察官考量其初犯,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5年以来,该院通过严控入罪关、强化监督关、做实修复端,将最新司法理念融入不起诉案件办理全流程,已对27案3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每一起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严把入罪关

  打破“有罪即诉”惯性思维

  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高琳介绍,2025年年初,该院与公安机关、法院召开3次联席会,明确对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常见罪名的“入罪必审慎”原则,严把入罪关,打破“有罪即诉”惯性思维。

  在一起醉驾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血液酒精含量刚超80mg/100ml,未发生事故,且为初次酒后驾车。检察官薛晓剑结合其凌晨2时在空旷路段行驶的情节,认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是所有酒驾醉驾都要诉,关键看是否真正危害社会。”检察官说。

  强化监督关

  用制度为不起诉权“上锁”

  “不起诉权不能是‘一言堂’,必须有严密监督。”该院副检察长郭儒远表示。

  该院构建的“2+3+N”监督体系,用制度为不起诉权“上锁”。

  “2”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轨并行:内部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审批”三级程序,职务犯罪、敏感案件还需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必要时提交检委会决定;外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今年已有12名代表委员见证不起诉案件的办理。

  “3”是指3类重点案件必从严:对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的涉企案件,需征求区工商联意见;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听证;对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必须实地走访了解矛盾根源。今年3月,在一起因宅基地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检察官贾凡走访当地村干部和周边群众后,确认双方积怨已化解,才启动相对不起诉程序。

  “N”则是指多元监督手段,包括定期向人大报备不起诉数据、接受公安机关复议复核、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评查。

  今年以来,该院作出的27起不起诉决定,无一被复议复核改变。

  做实修复端

  让司法有温度又有力度

  “不起诉不是终点,而是修复社会关系的起点。”这是该院检察官的共识。

  在办理张某故意伤害案时,检察官高琳除了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还专门制作了社会效果评估书,向被打的陆某详细解释为何不起诉:张某的自首、赔偿、获得谅解等情节,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律规定,且双方已达成和解,再起诉反而可能激化矛盾。

  为确保案结事了,该院建立“不起诉说理+跟踪回访”机制,要求向当事人送达不起诉理由说明书,附带证据清单和法律条文;3个月内进行电话或实地回访,确认双方是否真正和解。

  今年5月检察官回访张某时,他已主动邀请陆某吃饭,两人冰释前嫌。

  同时,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适宜和解的案件,联合社区、司法所共同调解。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听证促成37起刑事案件和解,其中23起是邻里、同事间的纠纷,和解后均未再引发新矛盾。

  从酒吧冲突的妥善处理,到27起不起诉案件的规范办理,该院用实践证明:最新司法理念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体现在每一份审查报告、每一次调解、每一次说理中,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