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左小慧 代文官
身边的事儿
2024年8月19日,王某某(5岁)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某游乐场玩耍,在玩耍过程中从游乐设施上摔下来,当日被送至医院接受住院治疗至2024年8月30日。王某某的父亲认为,由于游乐场经营者的过失、疏于防范,导致王某某受到人身伤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某游乐场经营者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渑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王某某在某游乐场玩耍时,从游乐设施上摔下来受伤,王某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尽到保证游乐设施足够安全、安排管理人员巡视等安全保障义务,王某未举证证明其已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行为动作的危险性缺乏认知和判断能力。其监护人应当在其玩耍时高度注意、谨慎看护,对王某某作出的危险行为及时提醒或制止。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对事故的发生也具有过错。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王某某自身承担30%的责任,某游乐场经营者承担70%的责任。
法官提醒
监护人(通常是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法定监护职责,带未成年人游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全程陪同看护。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必须贴身陪同,避免脱离视线;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至18周岁)需根据年龄、项目风险性判断是否需近距离监护。
2.安全告知义务。提前讲解设施安全规则(如系好安全带、握紧扶手);检查孩子是否遵守操作指引(如设备启动前确认防护装置到位)。
游乐场经营者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负有以下核心义务:
1.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游乐场设施设备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GB84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定期检查、维修、更换零部件,保留完整检修记录。
2.人员配备与管理。大型游乐设施的操作员应持证上岗;在关键点位安排安保人员维持秩序、指导操作。
3.警示告知充分。在入口、项目排队区设置包含身高、年龄限制、健康要求、禁止行为的警示牌;设施启动前,应通过广播、视频或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安全规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