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底,汤阴县检察院创新推行“检察官+助理”办案组轮案机制,由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共同承担案件办理工作。助理们协助整理证据材料,在指导下起草法律文书,随员额检察官出庭实战等。新机制运行以来,该院平均审查起诉周期缩短了20天,员额检察官的直接轮案量减少。(据@汤阴检察)
编辑点评
汤阴县检察院的这一机制,让员额检察官得以集中精力攻克重大疑难案件,优化了检察资源配置,是人才培养与办案质效的“双轮驱动”。这一机制不仅是办案方式的改变,更是司法理念的升级,是基层司法改革的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