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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坚决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日期: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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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9版:天平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岳明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犯罪形势严峻复杂,呈现跨境化、链条化、暴力化新特点,衍生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等一系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打击治理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严惩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蛇头”,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严惩再犯、惯犯,明确释放从重惩治的强烈信号,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指引作用,2月24日,最高法发布7件人民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的决心和举措。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从省法院获悉,我省法院两件案例入选该批典型案例。

  被告人余某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

  ——从严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斩断其人力输送链条

  基本案情

  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余某伙同他人在柬埔寨成立娱乐公司,逐步发展成为300余人参与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内设多部门,分工配合诱骗中国居民在集团控制的6个网络博彩平台充值、投注,采取后台操控输赢、限控提现等手段,非法占有充值、投注资金,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余某负责该犯罪集团的日常事务、财务监管、人事管理等,并具体管理各博彩平台运营。2019年底,该犯罪集团又搬至菲律宾,继续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截至2020年3月11日余某离开诈骗园区,已查明111名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5987万余元,博彩平台账户收入共计人民币30余亿元。多名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被骗,部分被害人受骗后离婚、产生轻生念头或精神失常。

  2018年下半年以来,该犯罪集团通过网络发布高薪招募信息、奖励成员介绍新人等途径,采取统一安排行程、包购机票、代办签证、提供接机等方式,先后组织引诱106名中国居民虚构出境事由掩盖非法出境目的,骗取边防检查机关核准,乘坐飞机到柬埔寨、菲律宾,加入犯罪组织从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裁判结果

  本案经南阳市中级法院审理,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余某组织他人虚构事由出境从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人数众多,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余某伙同他人成立犯罪集团,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余某组织他人诈骗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又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综上,法院对被告人余某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系网络博彩类诈骗,赌诈交织,危害极大。惯常套路是,不法分子搭建虚假平台操控结果诱导投注,以小利引诱加大投入,时机成熟时设置提现障碍导致受骗者血本无归。此类诈骗受骗者一般人数众多,且诈骗金额巨大,往往还会导致一系列次生危害后果。

  被告人余某在境外操纵虚假网络博彩平台,并组织多人出境实施犯罪,为诈骗集团输送人力,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余某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对其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数罪并罚;结合其累犯的法定从重情节和组织诈骗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酌定从重情节,依法判处重刑并责令其退赔已查明的111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剥夺其再犯能力。

  本案警示社会公众,网络博彩套路深,不要贪图非法利益,做骗子的“提款机”。

  被告人申某涛等15人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

  ——全力追赃挽损,对积极退赔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基本案情

  2018年以来,被告人申某涛通过网罗同乡,纠集社会闲杂人员等方式,逐渐形成以申某涛为首,被告人郭某拓、赵某儒、崔某波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王某亮、李某孩等人为小组长,被告人靳某伟、董某、申某宁等人为组员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申某涛采用和其他犯罪集团、团伙合作或自己犯罪集团单独犯罪的模式,在柬埔寨、老挝等国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该犯罪集团隐瞒出境实施违法犯罪的真实意图,通过以出境旅游等名义签证出境,采取“杀猪盘”方式对国内女性实施诈骗活动。犯罪集团成员先在婚恋网站上物色女性“谈恋爱”,再引诱女性在犯罪集团制作和控制的虚假博彩平台上投资,通过操控后台输赢进行诈骗。

  被告人申某涛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高薪为利诱,纠集多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掩盖非法目的,骗取出境边防检查机关核准出境从事“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其中申某涛组织人员持护照出境至柬埔寨、老挝共计58人、200余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裁判结果

  本案经辉县市法院一审,新乡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申某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申某涛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又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申某涛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综上,法院对申某涛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3万元;对其他14名被告人判处十一年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审期间,被告人申某涛认罪悔罪,自愿认罚,全额退赔近500万元;法院及时向已查实的被骗群众发还被骗钱款,挽回了被骗群众的经济损失。据此,二审法院对申某涛依法从宽处罚并改判,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3万元。

  典型意义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犯罪和全力追赃挽损并重,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在坚持总体从严惩处的同时,注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别对待,宽以济严,罚当其罪。

  被告人申某涛在境外组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一审法院依法认定其为首要分子并科以重刑。鉴于申某涛能积极退赃,退赔被骗群众经济损失,体现了认罪、悔罪态度,二审法院充分落实政策,依法从宽,既严惩犯罪,又最大限度挽回了被骗群众的经济损失,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