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救助的钱打到卡上了,太谢谢了……”日前,新安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振坤拨通了侯某某的电话。听到侯某某开心的话语,陈振坤终于松了一口气。
事情缘起一起刑事案件。2024年4月,陈振坤接到该院第一检察部移送来的一条司法救助线索:侯某甲与妻子龚某某发生争执,造成龚某某死亡,案发后,侯某甲主动投案,留下未成年女儿侯某乙,由侯某乙的叔叔侯某某照看。陈振坤进一步调查核实后,认为侯某乙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依程序为侯某乙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在最短时间内发放到位。
司法救助只是解了燃眉之急,侯某乙还是个初中学生,学业怎么办?陈振坤发现侯某乙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遂立即帮助侯某某整理认定基本生活保障金所需证明材料。同时,该院向该县民政部门发函通报情况,建议给予侯某乙社会救助。
“要不是检察官来说,俺都不知道还有民政部门能长期救助孩子,检察官考虑得真周全!”提起社会保障金之事,侯某某这样说。
民政部门接到检察院通报函后,经调查核实,决定于2025年1月起,每月为侯某乙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080元,解决了其后顾之忧。
侯某乙是否会受到父母亲案件的影响,有心理阴影?与侯某某沟通后,陈振坤专门为侯某乙聘请了资深心理咨询师,定期为她作心理疏导,帮助她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据悉,2024年以来,新安县检察院针对刑事案件受害人不同情况,采用司法救助、民政救助、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方式,一人一策,多元救助,最大限度解决刑事案件受害人的实际困难。2024年以来,该院共救助刑事案件受害人9人。 (张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