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去年8月以来,虞城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联合市场监督管理、住建等部门,采取“纪委监督+部门答题”的方式,凝聚监督监管合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提档升级。
该县纪委监委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先后6次组织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组组”会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专班工作机制,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
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细,该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走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维修门店等场所,实地了解违规经营和非法改装电动车、小区“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等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1个,发送工作提醒函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
为防止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组装、制假售假行为,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审查,对203家销售点和维修店进行集中约谈,并发放提醒函,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承诺书;同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销售维修企业日常监管台账,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针对住宅小区充电设施不足、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协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小区实际居住人数和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科学规划充电桩数量和位置,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进度。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严’与‘实’的要求,强化监督措施,提高监督质量,保障群众出行便利和生命财产安全。”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晓辉表示。 (赵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