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刘路 王储)2月18日,郏县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份来自云南的特殊包裹,里面装的是一名被执行人家属邮寄来的锦旗。
该案被执行人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主动缴纳罚金,郏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该部分移送执行局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李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运用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但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法官考虑到李某正处于服刑期,遂前往李某服刑的监狱,了解具体情况。经过执行法官长达几个小时的耐心沟通,李某认识到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将家人的联系方式告知执行法官。
执行法官与李某父母取得联系后,向其释明李某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履行财产刑有助于李某减刑、假释等政策法规。李某父母表示愿意代替李某缴纳罚金。但因李某父母均在云南,办理手续不便,执行法官便提出通过微信、邮寄等方式进行办理。
最后,通过执行法官与李某父母数十次的隔空沟通,相关手续圆满办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