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邵俊娜 彭江波)2月16日,在三门峡市两会上,渑池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土地复垦行政公益诉讼案引起媒体关注。
11年前,某村委会与某公司签订租地协议,将20余亩耕地租给该公司使用。2017年12月,该公司委托的外包企业平整土地后,未恢复原地貌、未申请复垦验收,导致案涉耕地存在建筑残留、耕种层土壤厚度不足等问题,村民的损失得不到赔偿。
多方反映问题无果后,2023年8月,老张等5名村民代表就该案向渑池县检察院求助。该院经审查认为,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属地镇政府未依法履职,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为化解分歧,该院检察长杨琼主持召开听证会,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厘清了土地复垦、抛荒损失及补偿等争议点。该院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向属地镇政府发出磋商函,并先后5次组织案涉各方召开协调会议,最终确定由外包公司负担地租及赔偿村民损失。目前,案涉耕地已按标准复耕到位,第一批赔偿资金已履行,村委会也制订了复耕土地分配方案。鉴于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户权益得以维护,渑池县检察院依法终结两起案件。
该案的成功办理,解决了困扰村民多年的难题,彰显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