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催收”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被提起公诉
日期:02-13
□河南法治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身边的事儿
“有人非法获取了我的个人信息!”2023年2月,愤怒的小李匆匆走进派出所报案。原来,几天前,一通突如其来的催债电话打破了小李生活的平静,电话那头的陌生人竟能精准说出小李的个人信息,可当小李试图通过询问一些细节来验证对方身份时,对方却支支吾吾、破绽百出。敏锐的小李意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大概是被泄露了,便向警方求助。
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一条隐藏在黑暗深处的非法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原来,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顺着资金流向这条关键线索,民警精准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蒋某。
原来,2018年5月,蒋某伙同李某(已另案处理)等人成立了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一头扎进网贷催收这片“红海”。为了让催收业务“事半功倍”,他们不择手段,大肆购买网贷逾期借款人及其关系人的联络方式,再将这些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分发给公司业务员,开启所谓的“精准催收”模式。
2019年7月,监管风声渐紧,蒋某、李某决定让公司员工马某单独扛起为公司完善信息数据的“重任”。为此,李某另外成立了江苏某有限公司,实际掌控三个网贷催收业务团队。当催收团队遇到阻力时,李某便将客户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给马某,马某则通过各种渠道,购买诸如贷款人的配偶信息等,将数据完善后再发回各团队,为业务员的“精准催收”提供便利。而马某购买他人个人信息的费用,先是由李某预先支付,之后再从催收业务员工资中扣除。为了进一步掩盖罪行,李某还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在账本上耍起“小聪明”,以招待费的名义将购买他人个人信息的费用瞒天过海。
经审计,触目惊心的数据摆在眼前:在上述公司经营的数年时间里,蒋某指使马某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竟1300万余条。从2019年6月至2023年1月,马某用于购买他人个人信息的费用累计197万余元。
判决结果
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蒋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31万元。
检察官提醒
身处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不容忽视。大家上网时要做到勿点不明链接,谨慎填写信息;使用各种App时,要详细了解隐私政策,按需授权;遇到骚扰电话、短信时别轻信,不转账,速报警;一旦信息泄露,要留存证据,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