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乔一闻 赵丹 杨一帆
通过软件与上家联系,前往约定地点收取诈骗所得的电子产品,再将其邮寄到指定地点从而快速牟利,让明知是违法犯罪的荣某、张某乐此不疲。近日,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荣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刷单提现失败发现被骗
2024年5月,被害人代某无意间扫了一个二维码,随后网页弹出了一名客服。客服向她介绍“赚钱的路子”:只要完成任务就会有几块钱的返利。想着这些任务“不耗费时间精力,还能赚点小钱”,代某便下载了软件。
刚开始,代某接受的任务只是关注某宝店铺,就会有1元至10元不等的返利。尝到了甜头,代某又盯上了返利更多的刷单任务:在对方提供的网页上充值并购物即可获得返利。代某先后充值了3笔,共获返利1291元。正要继续刷单时,代某被告知触发了隐藏任务,如果不完成就不能继续接任务,心急的代某没有多想就接下了隐藏任务。
隐藏任务要求在某东或者某宝平台购买电子产品,累计消费达到4万元就能获返利12000元。完成任务后,代某又被告知触发了新的隐藏任务:累计消费6万元就能再次获得返利12000元。代某咬咬牙还是充值完成了任务,可当她去网页提现时,却被告知其因个人操作导致提现失败,还给商家造成了损失,必须接下两个惩罚任务,分别是9万元和12万元的累计消费。由于急着提现,代某就又下了单。完成任务后,代某又被告知提现失败,账户已被冻结,需要提交18万元的保证金用于解冻。此时,代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下单的货物也收不到
“我下单的货物都没收到,全都被骗子领走了。”代某告诉检察官。
自己下单的电子产品为何收不到货?原来,客服要求代某在下单时填写指定的地址及收货信息,在购物过程中,代某只充当了下单付款的角色。意识到被骗后,代某立刻给下单时客服要求提供的手机号打电话,询问对方有没有下单,然而对方只回一句“没有啊”就挂断了电话。电话那头,便是犯罪嫌疑人张某,他立刻将情况汇报给了上家“福建哥”(在逃)。
据悉,张某和男友荣某于2024年4月起利用涉案软件与“福建哥”联系,前往指定地点收取电子产品再将其寄出,以此获利。被害人代某于郑州市先后下单的6台平板电脑和1个耳机落在了犯罪嫌疑人张某、荣某手中。根据“福建哥”的要求,他们要将这些货物全部通过物流寄到深圳市福田区。
明知违法仍心存侥幸
“其实我知道这是违法的……”荣某坦白道。荣某供述,“福建哥”让荣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帮他办了一张电话卡,随后给了300元的好处费。后来“福建哥”让荣某跟着他干活,说是“工作轻松来钱快”,但在此过程中不能使用自己的手机号,只能通过涉案软件里的群聊联系。荣某当时自己没有工作,就决定先跟着“福建哥”挣点快钱。
每次干活时,荣某都会带着女友张某到约定地点开好酒店,并将酒店位置发到群聊里,收货地址一般都选择在酒店、便利店附近。等刷单的人按照指定信息支付完成订单后,快递员就会联系荣某进行送货。验货后,荣某再按照“福建哥”的要求将货物邮寄到指定地点。随后,荣某就会收到一笔报酬,包括餐费、路费、住宿费以及提成等。
2024年5月28日,荣某、张某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某酒店准备寄货物时被抓获。随后,管城回族区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犯罪嫌疑人荣某、张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